身份证、驾驶证丢失登报怎么办理?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30 22:23:40 阅读:3606次 |
身份证登报格式: 可选报纸:北京晨报、北京信报、参考消息报、新京报、法制晚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等 登报热线:13269653683 13520037644 微信:13269653683 24小时热线:13269653683 侯经理 1:来本公司办理(来人到公司→确定登报内容、登报日期、选择报刊、→交费) 身份证遗失后在法定的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声明作废后即可推定社会上的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已被告知该证件已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他人冒用该证件所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遗失人无关,遗失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身份证发第十一条规定:“……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